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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常识知多少

发布者:湖北唐人医院网 发布时间:3/21/2008 10:34:43 AM

来源:秦楚网—十堰晚报

哪些单位或个人应办理医疗、工伤、生育保险?

      市医保中心医管科负责人侯远荣:本市内的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它城镇企业及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个体工商户及雇工、城镇个人(6岁以上)都应该办理基本医疗保险。

      市医保中心工伤科负责人李祥均:本市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已纳入工伤保险试点的机关及事业单位都应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

      市医保中心生育保险科负责人吕杰:本市内的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它城镇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都应给女职工办理生育保险。

      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如何办理?

      侯远荣:医疗保险办理分为两种情况 ,一种是城镇职工办理,一种是城镇个人办理。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单位统一办理。申报单位在办理时,先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结算中心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后,到医保中心核定科申请参保,并领取《十堰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登记表》、《十堰市在职(退休)职工医疗保险花名册》。然后,申报单位将以上表、册填好后,附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代码复印件、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到医保中心核定科初审登记。核定通过后,申报单位向医保中心核定科缴纳参保职工IC卡、病历本、医保手册等费用,每人40.5元。最后,申报单位根据医保中心核定科出据的《十堰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确认书》,到地税局、医保中心大病科等部门缴费。资料齐全10日内即可办理完毕。

      按照有关规定,申报单位在为职工办理医疗保险的同时,必须同时办理工伤、生育等保险。因此,申报单位只要提一套完整的医疗保险申报手续,以上几种保险均在10日内办理完毕。

      (2)对于城镇个人而言,按有关规定,目前只可申请办理医疗保险,其手续随到随办。办理程序是:到医保中心指定的医疗机构(市太和医院或市人民医院)自费体检;体检合格者持医管科核准的参保材料到核定科办理参保手续,同时需带上户口本或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彩照2张,并交工本费40.5元;持核定科核定通知单到大病科缴纳大病救助金80元,再到地税局纳税大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最后到网络科拿病历本,到核定科取医保卡(凭交费发票领取)。

      单位办理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是如何交费的?

      侯远荣:按照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负担。其交费金额为交费基数乘以缴费率。单位的缴费基数为上一年度每个职工的平均工资之和;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用人单位缴费率为7%,职工个人缴费率为2%。譬如,这个单位有10个职工,上一年度每个职工的平均工资之和为15000元,则单位应缴基本医疗保险费1050元。其中某个职工的月均工资是1200元,那么此人每月应缴基本医疗保险费24元。需要说明的是,个人所交费用直接进入医保卡,供个人使用;单位缴纳的资金分三块使用,一部分划入个人医保卡,一部分进入报销统筹基金,一部分用于解决慢性门诊治疗费用过高的问题。

      按相关政策规定,缴费基数还有一个特殊情况:职工平均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缴费基数;职工平均工资超过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算缴费工资基数。

      工伤、 生育保险只针对用人企业单位办理,由单位交费。其中生育保险只对企业女职工。这两种保险的缴费基数和医疗保险相同,只是缴费率不一样。工伤保险的缴费率是根据风险较小行业、中等风险行业和风险较大行业确定的,依次为0.5%、1%、2%。生育保险的缴费率为1%。

      城镇个人办理医疗保险时如何交费?

      侯远荣:按照有关规定,参保的城镇个人,除低保、失业、退休未参保等五类人群外,其他个人参加医疗保险均以当地上年度参保职工平均缴费工资的100%至300%为医疗保险费的交费基数,按9%的比例缴纳保险费。同时须按年缴纳80元的大病救助金。

      6至25周岁的参保人员,以当地上年度参保职工平均缴费工资的50%为缴费基数,按5.2%缴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再按年缴纳80元大病救助金的,均可享受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救助待遇。此外,城镇个人参保实际连续缴费年限满30周年且未发生住院医疗费用的,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救助金,终身享受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救助待遇。

      医疗、工伤、生育住院费用发生后如何报销?

      侯远荣:参保人员报销住院费用时,是根据不同情况,按不同比例报销的,基本上是因人而异(详情可咨询市医保中心医管科,电话:8629015)。但报销的算法一样,即住院总费用减去自费部分后再减去起付线费用,剩余的费用再按一定的比例报销。患者出院时只需结清自费部分即可,报销部分由医院对市医保中心结算。

      李祥均: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报销费用由用人单位先垫付,然后到市医保中心报销。

      吕杰:女职工生育费用核销标准为:一胞胎生育的,自然分娩报销1000元;剖腹产分娩报销1500元;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孩子,增加200元。企业单位在女职工生育后1月内,到市医保中心领取并镇写“十堰市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审批表”,同时需提供这些资料: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生育男女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医保IC卡原件及复印件;住院“一日清单”和出院小结;单位按时足额缴费证明。

      投保后,单位和个人应注意哪些问题?

      市医保中心提醒参保单位和个人,欠缴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单位或个人承担。

      对医疗保险参保患者而言,需要注意的是,进入医保报销的药物分为甲、乙两类。其中,甲类药直接进入相应费用段报销,乙类药由参保患者先自付15%的费用后再进入相应费用段报销。这两类药以外的用药自费。因此,定点医院在使用乙类药、自费药时需经参保患者同意,处方及清单无患者签字认可的,该项费用医保中心不予报销。

      工伤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应在24小时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医保中心工伤科报告;在外地发生工伤事故的,应在救治之日起3日内向投保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医保中心工伤科报告;然后,用人单位到医保中心领取工伤事故报案核查表,进行备案登记。值得注意的是,工伤发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参保人员如何就医?

      侯远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门诊就医不受定点选择限制,参保患者凭《医疗保险专用病历》和医保卡到定点医院挂号领取基本医疗保险专用处方。诊疗后,凭医保卡办理划价支付手续。对于用药物治疗的参保患者,也可持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刷卡购药。

      需要住院时,参保患者持入院证、专用病历、医保卡到所选择的定点医院医保科办理入院手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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